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1日 来源:攸县人民政府 阅读:406次
攸政办函〔2021〕46号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单位:
《攸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攸县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和《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1〕1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贴范围。本次补贴的范围为在我县计税面积内水田种植的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大豆、玉米、薯类四种粮食作物。旱土内种植的大豆、玉米、薯类不在本次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根据省下达的补贴资金和补贴面积,确定我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标准为20元/亩,即在计税面积内水田实际种植的早稻、中稻、晚稻、大豆、玉米、薯类补贴标准均为20元/亩。
(四)补贴方式。按核定的实际种植面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早稻、中稻、大豆、玉米、薯类补贴在2021年7月20日前,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位。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补贴面积的核定
按照属地管理,所在地登记的原则,在上述粮食作物种植所在地进行归口登记。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由粮食种植农户到村民小组登记、行政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复核,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确保“谁种粮谁享受补贴”。
1.农户申报。粮食种植农户在规定时间内向粮食种植耕地所在的村民小组申报,准确提供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实际种植面积等基础信息资料,并在补贴申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村民小组核实。各村民小组要对粮食种植农户签字确认的补贴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和汇总,重点审核种植面积是否真实准确,做到不重不漏。各村民小组的核实申报表要在组内较集中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无误后,及时向村(社区)报送粮食种植面积核实申报表及相关申报(含公示影像)资料。
3.村(社区)复核。各村(社区)对村民小组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和汇总,并安排专人实地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村、组补贴面积核实汇总表要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公示无误后,按规定时间报乡镇(街道),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粮食种植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乡镇(街道)审核。各乡镇(街道)对各村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申报表、汇总表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和公示,重点审核补贴面积是否真实准确,农户确认签字是否规范完整。乡镇(街道)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经办人要在汇总表上(分村)签署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各乡镇(街道)要在7月19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农户补贴面积核实申报表和乡镇(街道)核实汇总表,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粮食种植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县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补贴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和确认,重点审核补贴面积的准确性和数据的逻辑性,确认结果后报县政府审签并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解释。要通过会议、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等形式广泛解读宣传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广大基层干部特别是村一级干部,要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要求,确保政策精准实施。
2.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认真组织全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落实,审核、汇总、公示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3.强化工作责任。种粮农民发一次性补贴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村(社区)为本次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书记为本次补贴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上报的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负责,如出现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不真实、不准确,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对该村(社区)书记和直接经办人进行严肃追责。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上报的数据认真审核,如出现补贴对象和补贴面积不真实、不准确,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相应的问责。
附件:1. 攸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表
2. 攸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
3. 攸县 乡镇(街道)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
附件1
攸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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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组长核定签名: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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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粮食种植人 |
农户申报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亩) |
种植人 签字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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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户籍所在地(镇、村、组)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早稻面积 |
中稻面积 |
晚稻计划面积 |
大豆面积 |
玉米面积 |
薯类面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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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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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户籍所在地必须填明具体××乡镇××村××组;粮食种植人姓名必须与惠农补贴“一卡通”开户人名称一致。 |
附件2
攸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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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
村主任签字: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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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组名 |
组核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亩) |
村委会核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亩) |
经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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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面积 |
中稻 面积 |
晚稻计划面积 |
大豆面积 |
玉米面积 |
薯类面积 |
合 计 |
早稻 面积 |
中稻 面积 |
晚稻计划面积 |
大豆面积 |
玉米面积 |
薯类面积 |
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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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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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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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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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攸县 乡镇(街道)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核定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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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公章: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
乡镇镇长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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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名 |
村核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亩) |
乡镇核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种植面积(亩) |
经办人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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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 面积 |
中稻 面积 |
晚稻计划面积 |
大豆面积 |
玉米面积 |
薯类面积 |
合计 |
早稻 面积 |
中稻 面积 |
晚稻计划面积 |
大豆面积 |
玉米面积 |
薯类面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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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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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