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0日 来源:攸县人民政府 阅读:955次
根据湘政办发〔2007〕35号、攸政办发〔2019〕1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经县自然资源局、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审核,确定以下7人纳入2021年度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现将纳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本次公示期为7天(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欢迎向我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731-24251522
攸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中心
2021年12月17日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街道办 |
社区 |
组 |
类别 |
1 |
文凤 |
女 |
430223********6527 |
春联 |
柘合 |
李家组 |
被征地 |
2 |
李湘莲 |
女 |
430223********7668 |
联星 |
百花 |
文艺 |
失地 |
3 |
曾辉 |
男 |
430223********6912 |
联星 |
万古桥 |
石背岭 |
被征地 |
4 |
曾桂 |
男 |
430223********6931 |
联星 |
万古桥 |
石背岭 |
被征地 |
5 |
周金花 |
女 |
430223********6962 |
联星 |
万古桥 |
石背岭 |
被征地 |
6 |
黄海涛 |
男 |
430223********693X |
联星 |
万古桥 |
石背岭 |
被征地 |
7 |
欧施娇 |
女 |
430223********692X |
联星 |
万古桥 |
石背岭 |
被征地 |
附注:不符合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规定:
1、原已参加县属企业改制、享受了安置补偿费的人员。
2、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3、按国家规定已办理退休、退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4、其他原因户口已迁入了本地但未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寄住人口。
5、征地时年龄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
6、已死亡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