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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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9-05-16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办发〔20197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

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转学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10

 

 

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

招生、转学实施方案

 

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切实缓解大班额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城区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免试就近的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户籍优先、统筹安排的原则。因城区学位紧张,优先满足城区户籍子女,科学统筹城区购房户和随迁子女入学、转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公开招生政策和信息,多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加强招生过程监督,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组织机构

攸县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具体职责如下:

县教育局:负责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实施方案,并具体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转学工作。

县公安局(街道派出所):负责城区起始年级新生以及转学学生的户籍信息审核。

县财政局:负责城区招生工作经费保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城区购房户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审核。

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已购房但无房产证的购房户、城区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等房产信息核实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城区经商户工商营业执照审核。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负责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地审核。

县供电公司:负责购房户用电核查。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购房户用水核查。

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省市县有关招生政策和我县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入学办理程序、城区公办学校办学情况宣传工作。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学校

(一)招生计划。根据消除大班额规划及学校现有办学规模,确定义务教育城区公办学校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生学校和招生区域。本实施方案所称城区为老城区,即2014年前划定的城区。2014年以后划入到城区的,仍按原招生区域就近入学。

城区公办小学包括东北街第一小学、东北街第二小学、文化路小学、枫岭小学、交通路小学、联星小学、工业路小学、江桥小学、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等学校;城区公办初中为震林中学、江桥中学、枫岭中学、莲塘坳中学等学校。(详见附件2、附件3

四、招生政策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为6周岁(20138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以户口本或出生证明登记的日期为准。

(二)城区常住户籍居民子女:

必须201951日以前在城区落户,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三)购房户子女:

城区内的购房户子女必须先入住3个月以上,须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水电缴费凭证(20197月份以前3个月),小学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证。

(四)进城经商子女新生入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连续经商半年以上(201911日前),必须有营业执照和近半年的交税发票。

2.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居所(须提供居住或租住证明,201911日前),子女必须随父母在该居所居住。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新生入学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务工单位,连续务工半年以上(201911日前),务工人员有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在城区内有固定的居所(须提供居住或租住证明,时间为201911日前),子女必须随父母在该居所居住。

(六)进城经商和务工子女必须随父母居住,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将进行不定期核查,如发现未随父母一起居住,将责令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七)转学条件:

1.户籍和购房子女转学所需条件和以上(二)、(三)相同。

2.老城区原则不接受进城经商、进城务工子女转学要求,家长可自行与新城区或城郊有学位的学校联系,办理转学手续。

五、招生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查验相结合的办法。

(一)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和购房户子女新生

1.报名时间:71—730日。

2.报名办法:登陆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微信号:gh_533157675cee),在城区招生报名网内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图片。

3.资料提交:81—5日,报名成功的家长需到相应的招生学校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工作流程:

1)初核:各招生学校负责初核工作,严格查验相关证件,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86日前将统计表和审核资料统一报送县教育局复核、审定。

2)复核:820日前,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复核。

3)公示: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于825日前在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到所在区域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城区经商、务工子女新生

1.报名时间:71—730日。

2.报名办法:登陆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城区招生报名网内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图片。同时下载打印《攸县进城经商证明审核表》(详见附件4)或《攸县进城务工证明审核表》(详见附件5)。经商户、务工人员持有效证件和填好的《攸县进城经商证明审核表》或《攸县进城务工证明审核表》到所在社区、街道申请审核,由社区、街道对经商场所、务工场所、居住(租住)地等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在《攸县进城经商证明审核表》、《攸县进城务工证明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3.资料提交:81—5日,报名成功的家长需到县教育局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组(地点暂定文化路东山学校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工作流程:

1)初核:随迁子女招生工作组负责初核工作,严格查验相关证件,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86日将统计表和审核资料统一报送县教育局复核、审定。

2)复核:825日前,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现场复核。

3)公示: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于825日前在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到统筹安排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

(三)城区户籍和购房户子女转学学生

1.报名时间:71—730日。

2.报名办法:登陆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城区招生报名网内报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的图片。

3.资料提交:81—5日,报名成功的家长需到县教育局转学工作组(地点暂定文化路东山学校内)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就读学校的转学证明、家长(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攸县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详见附件6)。

购房户还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房产证明)和入住证明(提供至少3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等。

4.工作流程:

1)初核:转学工作组负责初核工作,严格查验相关证件,验证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字并将复印件粘贴在审批表背面。86日将统计表和审核资料统一报送县教育局复核、审定。

2)复核:820日前,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单位组成审查小组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复核。

3)公示: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于825日前在攸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到统筹安排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办理转学手续。

六、招生要求与纪律

(一)严格控制班额人数。实行均衡分班,严格控制班额,小学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不得超过50人。

(二)严禁违规择校行为。县教育局和学校不得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违规择校要求。对违规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严格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一律不得下拨公用经费,不得注册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和当事人负责。

(三)严格执行阳光招生政策。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原则。严格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主动介入,对借招生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对弄虚作假、不落实招生政策、超计划招生、新增大班额和超大班额、违规招生宣传、违规组织招生考试的,移送有关部门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咨询电话:24228059,投诉电话:24228766

 

附件:

1.攸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老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

2.攸县2019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招生区域划分

3.攸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老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分布图

4.攸县进城经商人员经商证明审核表

5.攸县进城务工人员务工证明审核表

6.攸县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

 

附件1

 

攸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老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

招生计划

 

学     校

班数

学位数

学     校

班数

学位数

东北街一小

6

270

交通路小学

6

270

东北街二小

3

135

联星小学

2

90

文化路小学

8

360

工业路小学

7

315

枫岭小学

6

270

江桥小学

5

225

谭桥小学

2

90

东郊小学

1

45

龙湖小学

1

45

莲塘坳中心小学

4

180

小学合计

51个班  2295人

震林中学

16

800

江桥中学

12

600

枫岭中学

8

400

莲塘坳中学

8

400

初中合计

44个班2200人

 

 

附件2

 

攸县2019年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及招生区域划分

 

一、小学招生区域

1.东北街第一小学:

北:计生委至步行街;南:沿江路;西:交通南路-珍珠巷(中路);东:沿江路。

2.东北街第二小学:

北:攸衡东路;南:交西路;西:交通南路-珍珠巷中路;东:沿江路。

3.文化路小学:

东:河为界;西:交通北路-公园路-百花路-长鸿路-交通路(老计生委);北:内环路;南:步行街。另外包括万古桥社区户籍子女。

4.交通路小学本部:

西北:攸州大道;南:沿江大道;东北:交通路;东:交西中路。

5.联星小学:

东北:长鸿路;西南:新城路;西北:攸州大道;东南:交通南路。

6.工业路小学本部:

西北:商业路为界;东北:攸州大道;西:西阁社区、谢家龙社区。

7.江桥小学:

北:江桥村;南:商业路;西:江桥社区;东:攸州大道-百花路-公园路-建设北路(含财富大厦、中心嘉园、攸州一品)。

8.谭桥小学:谭桥社区。

9.东郊小学:东塔社区、东联社区。

10.龙湖小学:龙湖社区。

11.枫岭小学:高岭社区等。

南至内环路以北。西至江桥社区边界,东至S315;含丽水山庄、云升山庄、景秀家园、东方大院、中央花园、凯顺新城、湘东家具城、碧桂园(城央一品)等小区。

12.莲塘坳中心小学:春联街道相应社区(另含莲塘坳镇对应社区、村组)。

二、初中招生区域

1.震林中学:文化路小学、东北街一小、东北街二小和联星小学对应招生区域,春联街道2014年前划入城区的区域。

2.江桥中学:工业路小学、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交通路小学对应招生区域,乌坳社区乌坳片区域。

3.枫岭中学:枫岭小学、江桥小学(乌坳社区乌坳片除外)等学校对应招生区域。

4.莲塘坳中学:春联街道(另含莲塘坳镇)。

备注:谭桥小学、东郊小学、龙湖小学及莲塘坳中学非本文件中所称的老城区学校,为方便招生工作,特列入城区招生学校序列。

2014年后划入城区的区域内学生仍到2014年前招生区域相对应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