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 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6日

来源: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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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 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攸县政府门户网站:www.hnyx.gov.cn 更新时间:2019-02-20 [打印] [关闭] 字体大小:
 

 

攸政办发〔201824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攸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

扩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攸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31

攸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根据《株洲市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实施方案》(株民发〔20182号)精神,我县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扩大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范围

户籍在本县,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

二、补贴标准

(一)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1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0元。

三、资金来源

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四、执行时间

2018121日起开始执行。符合政策的高龄老人,从年满各周岁档次当月开始计算补贴(逾期申报的从提出申请的当月开始计算),至发放对象去世的当月为止。

五、办理程序

(一)资料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由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按要求向户籍所在的村(社区)提交申报或复核资料。

1、新增的高龄老人:填写《攸县    周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和近距离照片一张。

2、已去世的高龄老人:提供火化证明、销户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

(二)初审:由户口所在的村(社区)将资料上报到乡镇(街道)民政办审核,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县老龄办(详见附件2)。

(三)复审:县老龄办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将新增高龄老人的详细信息录入全省老龄业务系统,并对异动的高龄老人情况进行信息变更。

(四)年审:乡镇(街道)民政办在资金发放前,对所有补助对象及时进行年检年审工作,并及时上报县老龄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认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赋予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和优待,并已纳入市对县考核内容。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提标扩面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民生实事纳入考核,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做好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申领和发放工作,加强对补贴对象的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挤占、截留和挪用。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台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